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是否还需要备案?
发布日期:2025/6/13 13:36:59 点击量:6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上一篇:“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 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下一篇:问:股东能否减资退股?
在线咨询
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电话158-6264-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