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灵活就业参保常见问题,快来看看!

发布日期:2025/3/24 9:00:05 点击量:6

问题1

问: 我今年刚大学毕业,年初已经交了今年的居民医保,毕业想参加灵活就业医保可以吗?

答:可以,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为两种基本医保险种,彼此不冲突,享受的医保待遇也不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需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问题2

问: 我怎么才能办理灵活就业医保?有没有方便点的方式。

答:参加我市灵活就业您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都很方便。线下办理时,您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也可以前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二楼。记得要带好身份证、居住证等 必要证件哦!

线上办理则有以下多条渠道:

1.手机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注册后选择地方专区,依次点击“江苏省”-“我要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按照提示步骤完成参保。

2.手机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实名注册后依次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按照提示步骤完成参保。

3.网页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网厅,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按照提示步骤完成参保。

问题3

问:我已经去把我的灵活就业停掉了,为什么银行账户还是会扣钱?

答:一般情况下,每月21日-26日税务部门会对绑定批扣的灵活就业参保人进行2次批量扣款。如您当月要求暂停扣缴医疗保险费的,须于当月20日(含)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税务部门从当月起不再扣缴医疗保险费;21日起申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默认当月仍须缴纳医疗保险费。您如果停保了但还是扣款,可能错过了停保时间,需要您在进入待遇享受期之前及时去税务部门申请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不绑定银行账户进行批扣,但为了避免影响次月医保待遇,请记得在每月25日前完成个人缴纳哦。



版权所有 © 2018 昆山多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区|高新区) ICP备案:苏ICP备18023648号-2

在线咨询

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电话
158-6264-2964
扫一扫二维码